2019届设计艺术学院优秀毕业设计推荐评审工作细则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06-24    浏览次数:

设计艺术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推荐评审工作细则

     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鼓励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有所建树和创新,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人才,学院根据沈建教通字【2019】第16文件要求,制定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要求

一、评定比例    

设计艺术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比例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3%以内。

二、评选条件  

     1.评选范围为设计艺术学院2019本科毕业生。

 2.参加本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为优秀的学生当中进行推荐   

 3.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1)科学性。观点是否明确;论据是否充分、可靠;结论是否合理;设计内容是否能够反映出学生对本学科知识系统掌握的程度及对其中某一问题有较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2)实用性。选题是否具有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是否能够体现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逻辑性。论证是否有利;层次是否分明;逻辑是否严密;结构是否完整、合理。

(4)技术性。是否有收集整理运用材料的能力;语言表达是否清晰、准确;格式是否规范。

4. 毕业设计(论文)论点鲜明,论据充分,结构严谨,逻辑性强,对问题有较深刻的分析,有独特见解和创意,应用价值高或学术性强。    

5.设计说明书(论文)层次分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实;论述深刻;论证严谨;设计新颖;有一定的独创性,格式化规范。    

6.设计说明书(论文)格式符合要求;标点符号、计量单位使用准确;设计图纸、图表清晰。

三、评选公示

    1.学院将各专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拟推荐评选名单”在学院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个工作日。

    2.公示期内无意义,上报教务处实践课。

 

 

                                      设计艺术学院

                                      2019年6月17日